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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20条举措推进“大思政课”建设 伟大建党精神和红岩精神等将引入课堂

来源: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2-04 00:00:00

2月3日,重庆市教委等12部门近日印发了《重庆市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重点举措》(以下简称《举措》),以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建设“大课堂”、搭建“大平台”、建好“大师资”。


挖掘资源,将伟大建党精神和红岩精神等引入课堂

《举措》共有20条内容,包括“建构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教育教学的自主知识体系”“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课程群建设”等。

《举措》中的每条内容中又列出了具体的要求,比如拓展课堂教学内容一项,《举措》提出,市教委组织高校和区县教育部门建好用好思政课教学优质资源库;各大中小学校围绕新时代的伟大实践,充分挖掘重庆红色文化、校史资源,将伟大建党精神和红岩精神、抗疫精神、科学家精神、载人航天精神、“三线”精神等伟大精神,生动鲜活的实践成就以及卫国戍边英雄模范事迹等引入课堂,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和历史融入各学段各门思政课。

《举措》提出,学校要根据教学需要,精心安排拓展教学内容,可结合实际将课堂设在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一线,全面提升育人效果。


本科2个学分、专科1个学分用于思政课实践教学

《举措》明确,支持思政课采用小组研学、情景展示、课题研讨、课堂辩论等方式,综合运用慕课、云课堂等新技术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积极建设思政课智慧课堂。

高校要严格落实本科2个学分、专科1个学分用于思政课实践教学的要求,中小学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课时用于学生社会实践体验活动。

《举措》提出,要推出一批理论宣讲和思政教育精品课程、示范课程,精心打造“行走的思政课”“行走的生态文明课”“行走·红岩”等一批大思政课品牌。

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建立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轮训制度,依托各级党校和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每3年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至少进行一次不少于5日的集中脱产培训。中小学校新进专职思政课教师须取得思政课教师资格。小学兼职思政课教师在上岗前应完成一定学时的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在重要场合讲授“思政大课”

《举措》提出,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在开学、毕业典礼等重要场合,讲授“思政大课”;学校要以重大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为契机,通过“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教育、职教学生读党报、新时代先进人物进校园等,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主题团课、“红领巾爱学习”主题队课,规范化开展主题团(队)日活动,上好专题“思政大课”。

各高校、各区县要因地制宜设立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参照学生专业实训(实习)标准新设立思政课实践教学专项经费,并逐步加大支持力度。中小学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经费用于支持思政课教师学术交流、专业发展、宣传表彰、实践研修等。

责任编辑:杨雯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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