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书院先贤语录一百则(十二)
编者按
惟楚有材,于斯为盛。
岳麓书院千年的发展历程中,先贤们从未停止过“成就人才,传道济民”的脚步,他们对于真理的追求、对于后辈的期冀、对于中华文化的热爱浓缩在了一段段“金玉良言”中。
“岳麓书院先贤语录一百则”栏目,为大家展示岳麓书院先贤们在求知育人过程中的智慧,以期援古益今,嘉惠后学。
本期的金句来自岳麓书院明清时期的思想启蒙家——王夫之。
王夫之(1619-1692),字而农,号姜斋,因晚年隐居衡阳石船山麓从事著述,人称船山先生。湖广衡州府衡阳县(今湖南衡阳)人。明清之际启蒙思想家,中国古代哲学的高峰,与顾炎武、黄宗羲并称明清之际三大儒。
明崇祯十一年(1638)进入岳麓书院学习。著有《周易内外传》、《尚书引义》、《春秋世论》、《读通鉴论》、《宋论》、《读四书大全说》、《张子正蒙注》、《思问录》、《老子衍》、《庄子通》、《庄子解》等。岳麓书社整理出版了《船山全书》(全十六册)。
非天所有,名因人立①。名非天造②,必从其实。
——王夫之《思问录·外篇》
译文
(年月日的)概念并非天本来就有的,而是人为设定的。虽然概念不是自然产生的,但必须符合客观事实。
注释
①名:指人在认识活动中对事物形成的概念。
②天:两处“天”所指略有不同,前者指天文意义上的天;后者更为抽象,指与人为相对的自然意义上的天。
现代阐释
结合此章上下文可知,《思问录·外篇》是借讨论天文历法问题,进一步检讨传统的名实关系。名实关系,我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认识与客观实在之间的关联。认识本身当然是意识的产物,但正确的认识却应符合客观实在,反映客观规律。传统的知识架构,往往不能清晰地区分哪些成分是认识的衍生物,哪些是对客观实在的反映,这就会导致知识系统的混乱,产生大量出于附会的错误认识。如一年十二月,是以北斗星柄旋转一周再等分十二份;一年三百五十四日并置闰月,是以黄道运行等分三百六十份并结合月亮的晦朔设计出的。船山认为,十二与三百六十,都是人为设定的数字,本身并非得之于天,更不具备神圣性、神秘性,因此而产生的对数术的讨论,对天道的揣摩都是无效的。真正有意义的是,日、月、星辰旋转的实际周期,这才是真正能够影响历法制定的要素,如果不能协调这几者,历法就不能准确地反映天地万物的变化,无法指导人类的生产和生活。
“名”与“实”是古代哲学里一对重要的范畴。早在先秦时期,诸子百家便对此有了非常深入的讨论。儒家主张“正名”、法家主张“循名责实”、墨家坚持“取实予名”,荀子提出“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王夫之则认为“名非天造,必从其实”,即名必副实。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王夫之指出“人为之名数”不能凭空而造,必须以实际存在的事物为依据,是希望以此批评重名不重实的虚浮之风,体现了从客观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