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示公告 |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关于申报2023年度...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关于申报2023年度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4 17:18:14

全国社科类社会组织、高校科研单位有关科研人员:

为进一步推进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提升工作水平。现根据教育部思政司2023年工作要点和中心建设任务要求,启动2023年度中心专项研究课题。有关申报工作的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为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发展提供高水平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指南

1.  民办高校党建研究方向;

(1)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相关体制机制、职能定位、决策监督、干部选派、队伍配备、资源保障等问题的实践经验与改进对策;

(2)民办高校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及实现路径;

2.  民办高校意识形态研究方向;

(1)近年民办高校网络舆情传播特征、演化路径及经验做法研究

(2)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引领民办高校文化建设及经验做法研究

3.  民办高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一体化建设与成效评估研究方向;

(1)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建设机制研究

(2)思政课大中小一体化建设实践路径研究

4.  民办高校思政工作研究方向;

(1)“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

(2)新时代民办高校学生特质及发展对策研究

课题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以上主题开展研究,研究成果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所有课题实行统一申报,分类评审,经专家评审后予以确定。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中心规划课题,有国家、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

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申报时间

课题申报时间从 2023年4月4日至5月1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12月30日,从立项批准之日起到递交结项审批材料为止,到期不能完成即做撤项处理。

五、结题条件

结项成果形式为对策研究报告与成果要报,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六、资助形式

按每项1-5万元标准资助,经费下拨额度与成果质量因素。

成果形式

质量评价

资助额度

备注

研究报告与成果要报

合格

1万元

资助金额可累计,总金额不超过8万元。

优秀

2万元

发表论文

北大核心

追加1万元

领导批示

省部级

追加3万元

国家级

追加5万元

备注:

1、立项即预支付5000元作为启动资金。研究报告根据结题鉴定质量予以一次性资助余额;发表论文、省部级党政领导批示等成果作为后期追加认定形式予以资助,总资助额度不超过8万元;

2、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论文发表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领导批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3、相关成果必须与申报课题主题相关,且必须标注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

七、申报方式

课题实行网上申报,发送至统一邮箱;

申报材料为:《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专项研究课题活页》,其中申请书需提交word版本和纸质版原件扫描PDF版本,文档名称统一为学校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浙江树人学院南校区A-308

电子邮箱: 729687344@qq.com

联系方式: 0571-88297011

附件:

1.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2.专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doc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

2023年4月4日


责任编辑:王浩洋
我要评论 已有 条评论
    全部评论
育人号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