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2025年度专项研究课题立项公告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
2025年度专项研究课题立项公告
各相关单位、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和《关于申报2025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专项课题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通讯盲审和会议评审等程序,共评定25项课题予以立项。为加强课题研究过程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课题研究应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提高研究质量。课题负责人须按照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2025年度专项研究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研究工作。
二、经费管理
为鼓励和支持高校党务工作者、思政工作者和一线教学科研教师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多出学术精品,“中心”实行课题资助+成果奖励的资助制度。资助标准为如下:
成果形式 | 质量评价 | 资助额度 | 备注 |
研究报告 | 主要观点被中心采纳的项目为“合格” | 0.5万元 | 资助金额可累计,总金额不超过8万元。 |
论文发表 | 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 | 0.5万元 | |
北大核心 | 追加1万元 | ||
C刊 | |||
领导批示 | 市厅级 | 追加1万元 | |
省部级 | 追加2万元 | ||
国家级 | 追加3万元 |
备注:1.项目资助资金根据结题鉴定质量予以一次性资助。2.发表论文和市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等成果为后期追加认定形式予以资助,总资助额度不超过8万元;3.相关成果必须与申报课题相关,且必须标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成果”。
三、成果要求及结项评审
1.结项成果要体系完整,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各课题研究成果以结题报告形式提交;结题报告字数要求10000字以上,相关成果须与申报课题主题相关,成果发表时必须标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及立项课题编号”。
2.各课题组需扎实做好课题过程管理和研究工作,高质量地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论文发表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论文发表在北大核心、C刊等及党政领导批示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3.课题组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心”提交鉴定材料,“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鉴定,评审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基他事项
课题研究过程中不得改变研究方向及研究内容,不得拖延研究期限。“中心”将下发《2025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专项课题立项协议书》,请课题负责人于7月7前将签字盖章后的协议书(2份)、申请人课题申报书和评审书纸质版邮寄至教育部高校思政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5642831025
邮寄地址:辽宁省兴城市兴海北街167号辽宁财贸学院思政工作创新发展中心
附件:
1:2025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专项研究课题立项名单.docx
2:2025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专项课题立项协议书.docx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辽宁财贸学院)
2025年6月28日